微博微信朋友圈等社交记录将作刑案证据

29.09.2016

互联网用户在社交媒体上涉及刑事案件的信息可作为证据使用。此项新规定由中国的执法机关发布。

新规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联合发布,旨在对刑事案件中电子数据的收集提取和审查判断进行把控。新规将在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规规定:案件调查期间,政府执法机关有权收集、提取相关电子数据。

数据资料包括所有上传到微博、微信、网络硬盘及其他网络平台的信息,电子邮件、手机短信也包括在内。但是,收集和评估信息的过程要严格保密,以防国家机密、商业秘密或个人信息遭到泄露。如果数据资源过大,短时间内难以采集完成,或者数据有被篡改、丢失的危险,那么执法机关可以临时冻结相关数据信息。

执法机关已加大对网络敲诈、诈骗和谣言的打击查处力度。同去年相比,中国网络诈骗处于上升期,尤其是在P2P网络借贷领域。网络安全公司猎网平台报告披露,已有24886起网络诈骗见诸报道,同比上升7.96%。2016年7月,广东19岁的待报到大学生,一通电话被骗走9800元。8月份,山东省一名准大学生和一名在校大学生遭电信诈骗后心脏骤停猝死。警方随后逮捕3起电信诈骗的28名涉案嫌犯。

刑法同时规定:若被认定有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谣言传播者将面临3-7年的刑事监禁。但在犯罪情节较轻的案件中,造谣者仅被给予要求道歉、缴纳罚金最高500元的处罚。9月6日,警方刑拘数名散播谣言的房产中介涉案人员,这些经纪人在网络上散布谣言。他们谎称,上海将出台房地产新政策:离婚不足一年的夫妻,限购及贷款政策按照离婚前处理,这意味着如果他们想在上海买第二套房子,则必须承担更高的首付。

 

Deutsche Version:

Soziale Medien als Beweismittel bei Verbrech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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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lle: german.china.org.cn

Schlagworte: 微博微信,朋友圈,刑案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