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恋男子被强制治疗 状告精神病院胜诉

14.07.2017

一名河南驻马店的同性恋男子状告精神病院获胜诉,(此前)他被以“性偏好障碍”为由实施强制治疗。

7月3日,驻马店地方法院判决,精神病院对余虎(化名)强制治疗19天的行为侵犯了其人身自由权。判决该精神病院在全市范围内向其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抚慰金5000元。

在跟与妻子商量好离婚后,38岁的余虎在10月份被送入精神病院强制治疗。据余虎称,他被家人送到精神病院并与医院达成治疗协议。他被精神病院以患“性偏好障碍”名义强行收治。余虎认为,他之所以被强行送去治疗,是因为他家人认为同性恋是阻碍婚姻的因素。

他在去年5月起诉精神病院,并要求进行书面道歉及1万元精神抚慰金。法院评判,余虎不满足送去精神病强制治疗的条件。他并没有自残或类似行为。该判决对于公众,特别是同性恋群体是一个积极的信号。这表明,对同性恋所谓的进行强制治疗不具备合法性。这一观点在反对同性恋的人权中也开始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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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elle: german.china.org.cn

Schlagworte: 同性恋男子,强制治疗,精神病院,同性恋,精神病院,性偏好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