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严惩侵害儿童犯罪
15.12.2017
周四,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通知,要求全国各级检察机关依法严厉惩治侵害幼儿园儿童犯罪,儿童的合法权益应当得到保护,侵害儿童的犯罪行为应当予以防范。
通知强调,对于涉嫌强奸、猥亵儿童、故意杀人等犯罪的案件,要依法从严从快批准逮捕、提起公诉。
此外,通知还提出,各级检察机关应当坚持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确保办案质量。既要重视相关舆情,倾听群众呼声,又要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
通知同时强调,应加强对幼儿园被害儿童的关爱和救助。最高检察院称,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被害儿童及其监护人的个人信息,不得开警车、着制服到被害儿童家中调查取证。
各级检察机关还可以联合民政、医疗组织等社会力量,引入司法社工、心理咨询师等专业力量,与办案同步为被害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支持与帮助。
通知同时提出,各级检察机关应当将其工作立足于预防,积极推动幼儿园儿童伤害防范体系建设。应当结合办案,对侵害幼儿园儿童案件的原因、特点进行分析总结,对发现幼儿园在管理和安全等方面的问题和不足。
据悉,近期全国多地发生儿童在幼儿园受到侵害的案件,社会舆论对此指责声不断。为此,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下发了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