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离婚案最长可设3个月冷静期

31.07.2018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一项措施,对于一时冲动想要离婚的夫妻,将设置3个月的冷静期,以此来拯救他们的婚姻。

 

上述措施出自最高人民法院印发的一项改革方案中。该措施为想要离婚的夫妻设置不超过3个月的冷静期,以此使双方再次仔细考虑自己做出的决定。在此期间,法院将暂不作出判决,而是对家庭情况进行调查,并为夫妻双方提供心理疏导。



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郭婕向新京报介绍,冷静期主要针对一时冲动想要离婚的夫妻而设置,尤其是孩子还未成年的夫妻。曾任最高法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的杜万华表示,70%以上的青少年刑事案件的罪犯都是出自父母离异的家庭,因此夫妻在离婚前必须仔细考虑清楚。据民政部统计数据,中国离婚夫妻数量14年以来持续增加,从2002年的118万人增加到了2016年的416万人。



Deutsche Version

Diesen Artikel DruckenMerkenSendenFeedback

Quelle: german.china.org.cn

Schlagworte: 最高人民法院,离婚,冷静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