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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9. 05. 2013 | Druckversion | Artikel versenden| Kontakt |
据德国《世界报》5月28日报道,2003年,德国一名妇女把车停在慕尼黑的一个停车场,之后再也没管过。尽管停车场多次警告,她仍置若罔闻。现在停车场经营方决定向她讨还高额停车费。
这辆白色马自达车身上覆盖这厚厚一层灰。有人用手指在尘土上写了几个字,“给我冲洗一下吧”。但这几乎是不可能的:早在2003年,车主克劳迪娅就把车停在了特蕾莎广场海格橱柜和Saturn电器卖场的联合车库里,然后便再也没了消息。
现在停车场负责人克劳斯•施耐尔受不了了,他周二在《慕尼黑晚报》上抱怨说,“我要讨回属于我的停车费!”问题这并不是个小数目,按每天20欧元计算,停车3472天应付费用69440欧元(约55.4万人民币)。
开始施耐尔以为,车主是出了什么状况,因为车里凌乱的散落着各种银行对账单、明信片、啤酒瓶和CD。警察介入展开了调查,然后表示没有发生任何犯罪行为,其他的他们无可奉告。
停车公司决定靠自己来解决问题。他们通过联邦汽车运输管理局了解到,这辆车的牌照已经被注销,也由此获知了车主的名字。当克劳迪娅接到停车公司的电话时,她表现得非常平静:好的,她会过来取车。
然后就没有下文了,停车场多次要求也无果。
施耐尔对此忍无可忍,这辆紧挨着电梯停靠的车辆越来越有碍观瞻,他不得不要求德国检察院介入。“你无法想象,要把这辆车弄走,需要经过多么繁琐的程序,耗费多少精力在文牍工作上,” 施耐尔对《慕尼黑晚报》发牢骚,“直接把车扔到野外是不被允许的”。
他们决定向法院起诉,讨还应得的停车费。十月份啤酒节时,这个位于慕尼黑市中心的停车场可以说是一位难求。
为了了结这段长达十年的公案,停车场所属的停车公司甚至愿意对克劳迪娅作费用上的让步。他们的建议是:改按日计算为按月计算停车费,这样的话114个月的费用就是7460欧元。
Quelle: german.china.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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