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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6. 07. 2013 | Druckversion | Artikel versenden| Kontakt |

据德国《世界报》7月25日报道称,德国低收入人群的比例在欧洲各国中位列第二,仅低于立陶宛。这一结果来自于德国联邦劳动局下属的劳动力市场及职业研究院日前公布的一项研究报告。
欧洲国家通常将收入低于国民平均收入三分之二的劳动者划定为低收入人群。该报告称,2010年德国低收入线定为税前9.54欧元/时(约86元/时)。在德国境内,约有1/4的从业人员每小时的收入低于这一数字。在参与调查的17个欧洲国家中,仅有立陶宛低收入人群的比例高于德国,位列第三的是塞浦路斯。
不过,欧洲各国在低收入水平线划定上有着明显差异。例如,在低收入人群最少的比利时,2010年这一标准定为15.8欧元/时(约142/时),而在立陶宛则为1.67欧元/时(约15元/时)。
从各国情况来看,女性、青年劳动者、低技能劳动者、外籍劳工、临时工以及小企业从业人员中的低收入人群比例普遍较高。从德国的情况来看,女性和兼职人员中的低收入人群比例高的现象尤为突出。2010年,德国63%的低收入者是女性,40%的兼职人员属于低收入人群,这两个指标均高于其他国家。还有一个突出的特点是,德国80%的低收入者接受过完整的职业培训。
据悉,德国低收入劳动者比例自上世纪90年代末开始就不断攀升,对于出台最低工资标准能否解决这一问题,在德国各界也曾有过广泛讨论。而该研究报告并没有给出明确答案。研究员托马斯•莱恩(Thomas Rhein)只是在报告中指出,目前参与调查的17个国家中有10个国家已经实行了最低工资标准,这些国家的低收入人群比例均低于德国;同时,挪威、瑞典和芬兰等斯堪的纳维亚国家没有全面实行最低工资标准,但是其低收入人群的比例却非常低。
不过莱恩还是驳斥了部分最低工资标准反对者的观点,他认为,担心最低工资标准会导致低收入岗位的削减是没有道理的。从各国情况来看,没有任何迹象表明低收入人群比例与失业率之间存在联系。“这同时也说明,拉大收入差距无助于维持劳动力市场持续繁荣”,莱恩在报告中写道。
Quelle: german.china.or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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