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磨一剑:周恒祥与他的《德汉法律词典》
这样一部字典,词条繁多,您是如何完成校对工作的?
校对是一项核心工作,贯穿了整个编纂过程。在收集词汇时,尤其是在查阅法律论文时,我经常发现其中的错误,因此我不能简单地照抄文献中的术语,而要与其他的,尤其是德语的原始文献进行比对。在定稿交付出版社前,我自己多次作了通篇校对。之后,我又和出版社责任编辑合作进行了校对,责编还请了其他德方人员进行校稿。可以说,我们的校对工作一直持续到了付印的最后一刻。
记得去年7月16日是最后付印稿交稿日。中午我和责编作了最后的核对,编辑室将我对于若干法律术语缩写的最终版校对意见作了处理,然后又发给我审阅,并告知如果30分钟后不作答复,编辑室就将此稿送出制作印刷。当时我正好有事外出,晚上看到邮件后又检查了一遍,发现对“Bundessozialgericht”缩写的处理有重复之处。我马上邮件回复。第二天一早,又给编辑室打了电话,得知出版社已将稿件送至印刷厂。我和编辑室商量决定,立即调回稿件修改,之后我再次进行了校对,最终避免了这一疏漏。因此,我也要对出版社一丝不苟、尽责尽力表示感谢。
您在编纂这部词典时,遇到的最大的困难是什么?您是怎么解决的呢?
之前我提到过,参考资料匮乏,许多法律术语是无典可查的。对于这种词条,我需要采用各种手段,找到合适的中文对应;实在找不到,就需要“造词”,引入为专业人员所接受的表达,否则就无法完成词典的编纂工作。这种“造词”的例子不胜枚举。
比如,德国的公证人(Notar)在其事务所为当事人进行公证时,开头一般是:“Verhandelt am ...”。这一语境中的“verhandeln”中文该如何表达?目前的释义诸如“(商务、外交等)谈判”、“(刑事诉讼)审理”等,均不能确切表达出公证人的意图和角色。我研究后选用了“接谈”为其在公证语境中的释义。
又如德国公务员职称,有许多专门表达。例如“Polizei”和“Meister”这两个词德语师生都十分熟悉,可是“Polizeimeister”这个职称该如何表达,却是一个很大的难题。另外,只有把“Polizeimeister”这个术语解决了,才能翻好“Polizeiobermeister”、“Polizeihauptmeister”等其他职称。我注意到,有些人将“Polizeimeister”翻成“警员”。但其实“警员”是个统称,也适用于其他职称的警察。我分析了德国行政和军队职称的体系,又参考了中国警衔军衔的表达,最后将“Polizeimeister”释为“警士”。在此基础上,我又将“Polizeiobermeister”和“Polizeihauptmeister”分别释为“高等警士”和“警士长”。原因是,德语的“Oberstaatsanwalt”中文释为“高级检察官”,而这一级别低于“检察长”。这样以来,我的翻译可以与德语汉释系统相衔接。
再如“verdeckte Sacheinlage”是德国公司和股份法中的一个术语。我经过研究,将释义定为“隐性实物出资,隐性现物出资”。词典出版后,有一次我与国内知名法学家高旭军教授交流,他提到自己创造了一个新的术语叫做“隐性实物出资”,与德语的“verdeckte Sacheinlage”相对应。这种学术观点的不谋而合,让我感到很欣慰。
当然,本版《德汉法律词典》一些词条的译文,还需要接受专业读者的检验。作为作者,我十分欢迎专业的批评,以使得这本字典进一步完善。
这部《德汉法律词典》,潜在的读者群似乎更多的还是中国的法律、翻译工作者。您为什么选择了德国的这家出版社发行该书?该书还有在中国出版发行的计划吗?
《德汉法律词典》的读者群包括中国的法律工作者、法律翻译工作者、高校德语专业师生以及生活在德国的华人华侨。
最初,我联系到了上海的一家出版社与德国出版社合作出版。后来由于中方主编的退休,计划搁浅。之后联系的几家国内出版社出人意料的冷淡,因此我最终决定由德国的Duncker & Humblot Berlin出版社独家出版。我想,国内应该还有出版社感兴趣,只是我没联系到。但我身处德国,出版计划亟待落实,所以没有时间再去联系了。
对本词典,我有不断修改增补的计划。对新的版本,作者有再选择出版社的权利,所以未来不排除在中国出版或中德合作出版的可能性。我也希望有国内高校或研究机构以《德汉法律词典》为起点,设立专门的编辑室,延续本词典的编纂工作。如果可能,我愿发挥自己所长,为编辑室的设立和科研人员的培养贡献力量。